“正义之光”集会 合法维权还是以闹索赔?

作者:风中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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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18:41:52
  •   事件回顾:

      6月份,中央电视台分别在被称为“中国政坛的风向标”的《新闻联播》和占据先机窗口的《朝闻天下》节目中连续播出了“山东警方侦破组织策划访民举牌滋事案”的新闻,首次在媒体平台上揭露了“职业闹访”等非法维权团伙的面目。随后杭州电视台《财经深一度》栏目揭露了一个名为“正义之光”的组织恶意维权的现象。这个维权组织不断出现在大宗行业内的各大交易所会员单位、证监会、金融办等地方,在上述公共场所通过游行、示威、静坐、打横幅、喊口号等非法手段开展 “维权”行为,更恶劣的甚至采用社会上臭名昭著的“呼死你”软件,严重干扰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乃至金融办等国家机关办公秩序,给政府及企业增加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量,造成了巨大损失。

      而日前网络更是流出消息称“正义之光”再度利用天涯社区、QQ群召集群众非法集结密谋围堵证监会,通过聊天记录发现,该组织成员已将“维权”流程化,甚至开设了“财务部长”,有组织有预谋的聚众闹事,严重干扰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对社会构成了重大不良影响。

      合法维权还是以闹索赔?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非法维权团伙通过QQ群发布的所谓“召集令”是什么样子:

      “……1.本次维权,恪守依法维权准则,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坚决相信和依靠党和政府,不得发表任何不利于党和国家的政治言论,不得向境外记者泄露秘密信息,防止境外记者进行失真报道。

      2.维权时间:辣妈周三(15日)到达北京并将于当日前往中国证监会,看望已经在此坚守多日的维权勇士们。然后,根据情况,需要呆多久,辣妈就会坚持多久!希望在此期间,全国各地的难友们尽量早日赶到北京,尽量坚持下来。人越多越好,人心齐,泰山移;众人齐心,其利断金!我们将采取各种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辣妈保证:你,不会有任何危险!

      3.前往北京的难友,请你打印并带上你自己的材料,一式三份。另外,请打印三个宣传语(附后)。带一坨透明胶,带一块大小如下图的纸板(附后),带上红色、黄色、黑色三种颜色的粗粗的硬笔。带几张和纸板差不多大小的白纸。因为,我们要随时更换宣传内容。

      4.前往北京的难友,请你直接前去中国证监会门口,那里有许许多多我们的同志,他们会在核实你的受害人身份后,热情地接待你。早就已经到达的人,会严格鉴定后来者的真伪,严防骗子混入我们队伍伺机破坏捣乱。

      5.等绝大多数人都到齐以后,辣妈会重点组织几个大的行动。所以希望准备前往的难友,尽量早去。

      6.参与本次实地维权的难友们,不得与警察、保安等公权力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冲突,尊重他们的劳动,遵守现场秩序,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和我们一样,他们也是普通老百姓,也是普通人家出来的孩子,能够体会弱势群体的艰辛和痛苦的。

      7.天气炎热,请大家带些防暑药物,请带上防晒的衣帽,爱美的女士,请带上防晒霜。请注意旅途安全。

      8.已经穷得没钱住旅店的难友,请准备和带上露天宿营的东西,辣妈很心疼你们,请你们格外珍重,辣妈写到这里,流泪了!

      9.因故不能前去实地维权的难友们,请你们伸出援手,慷慨解囊,爱心捐献,多少不限,都是你们的心意,辣妈在此先行谢过!1群、2群群管王哥,是一个为人老实厚道,办事踏实可靠的帅哥,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兼任我们的“财务部长”,一直以来,帐不乱记一笔,钱不乱用一分。而且,我们建有专门的捐赠群,群主和群里几位群管加入其中,每个捐赠者都会被邀请参加。

      10.前方勇士维权的同时,敬请后方群内兄弟姐妹积极支持声援,前后互动。能宣传报道的资料,前方难友会及时发到群里来。群内难友,能发帖的就积极发帖,能转载的尽量转载,形成一个轰轰烈烈的维权局面。

      附宣传语3条: 第一条:不反中央和政府,只反不为民做主;名曰现货实期货,巧取豪夺猛于虎;踢来踢去踢皮球,怠政惰政民凄苦,依法维权还我钱,进京跪求大公仆。

      第二条:公仆啊,你怎么忍心我暴晒在烈日下苦苦哀求!

      第三条:公仆啊,假如是你的亲人被骗了,你也会安坐在深深的衙门内,不出来接见么?……

      从先前调查到的信息发现,“正义之光”不是单纯的受害者的自助组织,而是纯粹的专业维权团伙,是一伙打着维权旗号、以闹索赔的不正当维权团伙,比如加入维权群要缴纳一定的维权费,事成之后再进行20%的分成。据悉,有些投资者原本只是正常投资亏损,后来在“赔闹”团伙的蛊惑下,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加入维权组织。不禁要问,为什么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不走正常的法律维权渠道而是选择加入“正义之光”这样的组织?

      针对此类维权事件,迅视财经小编向律师咨询合法维权的专业意见,让我们更为清晰地辨别“正义之光”组织的这些行为,到底是在合法维权还是以闹索赔呢?

      律师警示:投资者维权应通过合法途径

      从法律角度分析,“非法维权”或“赔闹”本质上是一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对“非法维权”或“赔闹”这种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根据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严重性,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扰乱企业秩序,致使企业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损失的,更将涉嫌刑事犯罪,将有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律师认为,任何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法律充分保护和赋予公民合法维权的权利。合法维权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寻求法律的帮助,无论是提起诉讼还是申请仲裁都是投资者维权应当采用的较为理性的方式。当然,投资者自身的法律知识也许并不那么丰富,相关的经验也有所欠缺,在此情况下,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较为专业的帮助。

      再来看这类“职业闹访”所谓的“维权”,竟然是以在网络的腾讯QQ群上纠集、教唆、煽动不明真相而又法律意识薄弱的“受害者”,许诺“代其维权有偿索赔”,从中收取所谓“服务费用”等非法所得的过程。他们一面伙同社会人员把小事搞大、把大事搞乱,造谣言耍无赖,扰乱社会秩序;一面恐吓威胁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银行和交易场所等办公驻地集会、拉横幅和举牌滋事、堵门,更有甚者闯入办公区域闹事。这些以闹索赔的行为这不但不能帮助真正需要维权的投资者得到应有的协赔,反而会打着“维权”的幌子,侵犯了被维权方的权益,而且还可能丢掉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需理性 高回报必然伴随高风险

      在这场恶劣性质的“闹赔”非法维权事件中,投资者为了挽回自己的投资亏损加入恶意维权,已经丑化了既定的事实,同时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已经使维权超过了正常的、合法权益的范围,演变成了一场无法收场的闹剧,不仅侵犯了被维权方的权益,而且还可能丢掉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投资者要正确地识别正规的大宗商品交易所,选择合法正规平台进行投资。大宗商品投资不仅需要保持理性,而且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很多投资者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或盲目投资,或将投资交由一些并不专业的投资公司,导致了投资的失败。

      其次,无论是哪种投资,风险是永远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而且往往是收益越大的投资,潜在的风险也就越大,所以大宗市场的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如果没有风险管理意识,会很容易出现危机,甚至会失去盈利的机会。而作为投资者能做的就是降低以及控制风险,比如说制定合理的入市方案、保持良好的心态,平静的分析,才能应对市场波动更加理性的进行投资操作。作为投资者,资理财不能只盯着资金回报率,还有时间成本、管理成本、机会成本等很多要素。专业的理财行为,要把所有的成本考虑进去,才能科学地得出回报率。

      最后,投资者如果不慎在投资过程中遭遇不正常的亏损,应依法维护自身权力,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维权,比如采取至交易机构申诉、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至法院诉讼等合法合理方式。

      迅视财经呼吁广大投资者,投资有风险,维权需合法。

      文章出处:迅视财经

      网址:www.168cj.com

      编辑: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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